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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3-3-14 10:58: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1号文件)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旅游局。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建设单位,是全国旅游院校中第一所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的院校和唯一一所国家旅游局旅游教育标准化示范院校,是中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院校之一。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旅游特色鲜明的多学科高等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80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3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70名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

(元/年)

导游(国际导游方向)

50

普高生(文科30人,理科20人)

三年

6000

景区开发与管理

20

普高生(文科12人,理科8人)

三年

6000

  第七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培养方向。具体如下:

  1.导游(国际导游方向):把学生培养成为能适应国内、国际旅游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国际领队,并具备一定的旅游企业经营和管理能力的旅游业高端应用型人才。

  2.景区开发与管理:培养大中城市的都市型景区(包括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博物馆等)、规划设计院和旅游咨询中心的VIP接待、营销推广、规划设计、活动策划、旅游咨询及中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则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九条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脚,无明显X型、O型腿;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口齿清楚,语言表达流畅,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应变能力。各专业身高要求如下:

  ①导游(国际导游方向):女生160cm~175cm,男生170cm~185cm

  ②景区开发与管理:女生160cm~168cm,男生170cm~180cm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为P等(含)以上;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过“语言与文学”、“人文与社会”两大学习领域选修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无浙江省普高高中会考成绩,但高考报名科类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无法报考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3年3月15日-4月9日15:00登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于4月9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电话:0571-8283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会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6.《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中选修课,及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

  1.初审

  学院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名单。有高中学校校长推荐信的考生,可优先考虑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

  2.网上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结果查询”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7-19日,需用A4纸张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3.报名考试费。

  (1)报名考试费:经省物价局审批,我院报名考试费为110元。

  (2)报名考试费收缴: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16日前到全省各建设银行网点缴费,在建行柜台告知工作人员缴纳学费(即报名考试费),提供学院代码“08112” (或学院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和缴费号(即网络报名号),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即可缴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单在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如银行缴费不成功或银行缴费不方便,可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

  已经报名需参加4月21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于4月20日8:30~17:00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第五章 专业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的专业志愿选择将作为入围专业调整的依据。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及相应专业。我院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者不能兼报,只能选报一种录取模式。

  第六章 考试与评分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必须在面试当天8:30~10:00签到领取测试号)

  1.测试地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2.测试形式:面试。

  分两个考场,一个为英语考场,考核英语口语、听力;一个为职业素养考场,考核职业素养、才艺展示。考生单独进入考场,每人每个考场考试时间约3分钟。面试结束后交回测试号结束考试。

  注:面试时考生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否则作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测试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10分,其中职业素养50分、英语口语50分、才艺展示10分。

  4.测试内容:职业素养、英语口语、才艺展示。职业素养考核职业适配度及外貌、形态、气质;英语口语考核英语发音及听力;才艺展示可展示唱歌、跳舞、乐器书画、朗诵、武术等特长。

  5.评分方式:考官根据考生职业素养、才艺展示、英语口语情况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各考官评分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6.测试考官: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考官,组织若干个考评组(须有行业专家担任考官),每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2位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7.成绩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首页,点击左侧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报考情况,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入围实际比例。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计算形成。凡入围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确定入围。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入围通知书。

  第二十条 获得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3年高考三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安排在第三批提前进行,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及相应专业,学院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无第三批批次线要求)。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取。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形成的分数,按专业(分文科、理科)的实际招生人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40%”计算形成。

  在录取时,若学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三条 工作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最后通知为准)

程序

日程安排

日期

考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013年3月15日~4月9日(15:00前)

考生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我院

2013年4月9日前

(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初审通过”学生到银行缴费

2013年3月20日~4月16日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2013年4月16日

已缴费学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3年4月17日~4月19日

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3年4月20日(8:3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3年4月21日(必须8:30~10:00签到领取测试号,分上下午两场面试)

考生可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综合素质测试分

2013年4月23日

公布拟入围分数线

2013年4月24日

公示入围

将考生成绩和拟入围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2013年4月29日前

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13年4月30日~5月16日

入围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3年5月19日前

发放入围通知书

2013年5月31日前

高考志愿填报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及相应专业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考分情况录取

入学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2013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2899739。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标准:导游(国际导游方向)、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均以省物价局最后核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先进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爱心基金、新生爱心助学券、特困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学院为解决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家庭学生,及灾区学生入学难问题,特设立了“新生爱心助学券”,只要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新生爱心助学券”,用于抵扣学费。

  第十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查询相关信息和进行在线咨询。

  2.咨询电话:800-8571561(固话免费拨打)、0571-82838033、82838006

  3.官方微博:weibo.com/zlyzs

  4.传真号码:0571-82607990

  5.电子信箱:zs@tczj.net

  6.学院网址:http://www.tourzj.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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